如何解決中文沒有冠詞與關係詞結構的問題?

中文僅有近端指示代名詞「這/這些」與遠端指示代名詞「那/那些」,並無冠詞與關係詞結構,然由於冠詞係在指稱特定的名詞,關係詞係在指稱與修飾特定的先行詞,兩者在功能上與指示代名詞有類似之處,故在中文中均有可能以指示代名詞來翻譯。

冠詞方面,本譯本將一致使用「那」(單數形)與「那些」(複數形)翻譯。而當無冠詞時,單數形將會使用「……」標示(此時「」為斜體字,用於區別希臘文明確使用了「一」的情況),而不宜、或不需以此方式標示時,則將不進行任何標示;複數形則會用「眾……」、「諸……」、「諸位……」(用於標示聽眾或寫作對象時)、「一些……」、「……們」。

關係詞結構方面,以「這先行詞……」、「這些先行詞……」、「這……」、「這些……」、「這……」、「這些……」翻譯(本譯本譯文中的斜體字,代表源語無文字,但中文須增補來使文意清晰),若上下文脈足夠清晰,則會以「這……」、「這些……」翻譯。

至於希臘文本身的指示代名詞,為與前述翻譯冠詞與關係詞結構的方式有所區隔,其翻譯方式如下:

希臘文的近端指示代名詞:以「這位/這些位」(指稱人)、「這事/這些事」(指稱事)、「這個/這些個」或「這事物/這些事物」(指稱物)翻譯(其中「位」、「事」、「個」、「事物」均無斜體,對照以上關係詞結構的標示)。

希臘文的遠端指示代名詞:以「那位/那些位」(指稱人)、「那事/那些事」(指稱事)、「那個/那些個」或「那事物/那些事物」(指稱物)翻譯。

由於希臘文源語文本中,冠詞出現的頻率極高,前述對冠詞的處理方式,將會造成譯文中出現極多「那」、「那些」的情況。此外,為保持希臘文源語文本的字序,不少關係詞結構的呈現,也有可能會造成不太自然的中文表達。因此,本譯本的讀者,須讓自己習於譯文中的這些現象。

而由於當有指示代名詞、冠詞,或所有格形容詞共同出現時,會使得中文譯文極其不自然,故在下述情況中,本譯本採用統一的縮略方式翻譯,並以註腳呈現源語的結構:

「這個(這些個)-那(些)……」:一律作「這個(這些個)……」並加註腳。

「那個(那些個)-那(些)……」:一律作「那個(那些個)……」並加註腳。

「那我(你、他、我們、你們、他們)的那(些)……」:一律作「那我(你、他、我們、你們、他們)的……」並加註腳。然若非使用所用格形容詞,而是所有格代名詞,仍會作「我(你、他、我們、你們、他們)的那(些)……」來區隔。

(此處的規則,將隨本計畫的進行,而加以擴充增補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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