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何標示名詞、形容詞、冠詞、代名詞不同的格?

希臘文的名詞與形容詞(以及相關的冠詞和代名詞)依其在文脈中的語法功能,分別有主格所有格直接受格間接受格呼格五種不同的形式。本譯本中,主格均不加任何標示,呼格則會在其後加上「啊」或「哪」標示。其他三種格的標示方式如下:

  • 所有格:均用「屬……的」、「屬……」、「……的」標示。但當所有格帶有目的性時,會使用斜體的增補文字「為了……」。而當所有格用於比較時,會使用,「比…………」「更……於……」「更……比……」。此外,尚有一些文脈,需使用「自……」、「在……之上」、「在……期間」。
  • 直接受格:均使用斜體的增補文字標示,依文脈多會用下列方式標示,「對……」、「以……」、「予……」(多與動詞「有」有關),但在特定文脈亦會用下列方式標示,「作……」、「為……」、「作為……」、「成……」、「於……」。
  • 間接受格:均使用斜體的增補文字標示(有部分與介系詞的用法重複),依文脈用下列方式標示,「向……」、「歸……」、「藉……」、「按……」、「隨……」、「如……」、「為着……」、「因……」、「讓……」、「由……」、「用……」、「受……」、「致……」、「與……(一起)」、「在……」、「在……」、「在……裡」、「在……中」、「在……上」、「在……身上」、「在……前」、「在……後」、「到……(那裡)」。

(此處的規則,將隨本計畫的進行,而加以擴充增補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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