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則上,本譯本期望在譯文中完全按照希臘文源語的語序進行翻譯,與此同時,中文的譯文仍然能夠達意。為達成此目標,本譯本有如下的做法:
- 格的標示:本譯本將名詞、形容詞、冠詞、代名詞不同的格均加以明確標示(見「如何標示名詞、形容詞、冠詞、代名詞不同的格?」),來確保讀者可以正確辨識這些名詞、形容詞、冠詞、代名詞在語句中的功能,即便希臘文源語的語序經常出現倒裝和錯位(對中文而言)的現象。
- 倒裝(對中文而言)的標示:本譯本假定的正常中文語序為主詞-動詞-受詞(直接與間接受詞)/補語/述部(如介系詞片語),或者主詞-受詞/補語/述部-動詞,當譯文偏離前述語序時,本譯本將以雙半形破折號「–」來標示倒裝現象,亦即「–」前後的語法單元按正常的中文語序,應前後調換,如約1:14,「那道也,肉體–成了」,正常的中文語序為「那道也成了肉體」,或如約1:26「得以回答了向他們–那約翰」,正常的中文語序為「那約翰得以回答了向他們」。
- 錯位(對中文而言)的處理:由於希臘文有性、數、格、時態、語態、語氣等字尾的標示,使得部分希臘文按語序翻譯成中文,會產生嚴重的錯位現象,使得這樣的譯文變得不可理解,此時本譯本將在改動最小的情況下,按中文可接受的語法整理出譯文,並將源語的語序以註腳的方式呈現出來,必要時也將以解釋的註腳說明其語意。
在下述的情況,為避免譯文變得難於閱讀,本譯本將遵循以下規則:
- 連接詞與質詞:希臘文部分連接詞有避句首的語法規則,且許多連接詞與質詞在希臘文源語中出現的位置,不同於中文的習慣,按源語的語序翻譯,會造成中文理解的問題,因此這些連接詞與質詞的翻譯,將按中文的習慣放置。
- 分詞的處理:見「如何翻譯希臘文的分詞子句?」,但在出現獨立所有格分詞子句時,為了提醒讀者譯文的主詞為所有格,即便所有格主詞位於分詞之後,本譯本將盡可能以「屬主詞的分詞」的語序翻譯,並在改變源語語序時以註腳標示,除非有上下文脈的考量,必須保存源語的語序。
- 不定詞的處理:見「如何翻譯希臘文的不定詞子句?」,但在出現以直接受格為不定詞的主詞時,為了提醒讀者譯文的主詞為直接受格,即便直接受格主詞位於不定詞之後,本譯本將盡可能以「以主詞去分詞」的語序翻譯,並在改變源語語序時以註腳標示,除非有上下文脈的考量,必須保存源語的語序。
- 介系詞片語的處理:希臘文介系詞均會引介特定的格的名詞或代名詞,而由於介系詞均賦予了所引介名詞或代名詞的用法,故介系詞片語中的名詞或代名詞,一律不再加上格的標示。如出現介系詞引介超過一個名詞或代名詞時,此時第一個名詞不標示格,但自第二個起均加上格的標示,或以斜體的增補文字重複之前所用的介系詞。
- 修飾特定名詞的形容詞:希臘文喜將修飾名詞的形容詞置於名詞之後,若該形容詞本身無冠詞,本譯本一律採「形容詞名詞」的順序翻譯,若該形容詞帶冠詞,則按下希臘文源語出現的順序翻譯。
- 所有格代名詞:希臘文喜將所有格代名詞置於所修飾的名詞之後,但本譯本原則上均將所有格代名詞置於所修飾的名詞之前,除非所修飾的名詞本身亦為所有格,或在對觀經文中一處置於名詞之前,另一處置於名詞之後,此時將按希臘文源語的字序翻譯。
- 當同樣的格連續出現:由於希臘文冠詞、名詞、形容詞均有格的標示,本譯本對於同一指稱對象的冠詞、名詞、形容詞僅位在最前面標示所用的格,而不會一一標示。此外,希臘文也會經常出現數個所有格串聯修飾某個名詞的情況,此時這一串的所有格僅會最後一個用「屬……的」,之前的則會用「屬……」,因此譯文將會是「屬……(屬……)屬……的」這樣的格式,來避免中文出現過多冗贅的「的」。
(此處的規則,將隨本計畫的進行,而加以擴充增補)